记者昨天获悉,取消孤儿大病医疗报销上限,免收大学学费、住宿费……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护的实施意见,提供了生活、医疗、教育、住房等一系列保护孤儿的政策措施。
每户最多可寄养3名儿童
江西省规定,无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孤儿,由民政部门依法公布后设立或者批准的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安置。监护人确实无力抚养的孤儿,经监护人申请并签订协议后,也可以安置在民政部门设立或者批准的儿童福利机构。公安部门要及时为孤儿在儿童福利机构办理集体户口登记。
孤儿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孤儿居住地村委会担任监护人的,监护人可以对孤儿家庭是否有抚养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,选择受托家庭监护或家庭寄养,以及提供儿童保育费用补贴。每个寄养家庭不能安置超过3名寄养儿童。
福利院孤儿每月领取抚养费
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给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和贫困家庭抚养、监护人的散居孤儿。孤儿每月最低基本生活标准为: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1000元;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1000元。城市散居孤儿570元,农村散居孤儿400元,散居残疾孤儿每月加收100元。